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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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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中国是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是全世界最大的服装消费国和生产国。近几年中国的服装业有着较大的发展,服装业的发展大大推动了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2005年纺织服装的总产值约占全国总产值的十分之一,并已连续五年出口创汇顺差第一,服装产业一直为中国出口创汇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中国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服装生产加工基地,全世界每三件服装,其中一件来自于中国生产。
  2007年1-12月份,中国规模以上服装企业累计完成服装产量201.59亿件,其中梭织服装94.56亿件,针织服装107.03亿件,与2006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了14.36%、13.13%和15.47%。规模以上企业产量约占全行业服装总产量的39%,比上年同期提高了近6个百分点。2007年全行业服装产量为512亿件,与2006年持平,其中:梭织服装178亿件,同比下降1.11%;针织服装334亿件,同比增长0.60%。
  2008年1-3月,累计生产服装431221万件,累计同比上涨5.87%。1-3月份全国梭织服装累计产量198424万件,累计同比增长5.93%;全国针织服装产量累计为232797万件,累计同比增长5.81%。
  对于服装行业而言,“十一五”发展的重点任务是:加大、加快服装自主品牌建设,吸纳国际化设计人才,提高产品设计能力;加强产品设计和市场推广;积极寻找国际市场突破口,利用国际化营销手段,提高自有品牌出口比重,力争到2010年形成若干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服装设备,到“十一五”末行业国际先进水平设备比重要达到50%,劳动生产率提高到70000元/人?年。

服装行业发展现状

  由于市场的开放,出口纺织品数量的增加,现行标准已不能满足产品质量和市场变化的要求。大多数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以及有出口任务的企业,采用协议标准,按供需双方的协议合同考核和验收产品。而习惯于依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声称没有标准制约了企业的产品开发。
  纵观国内纺织品市场尤其是制成品和服装市场上涌现出的很多被消费者认可的名牌产 品,其生产企业无一不是执行严格的技术标准和检验制度,无一不是采用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名牌产品是以优良的产品质量为基础,以高水准的标准为支撑,这些共识和实践对促进纺织工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的纺织品标准现状

  与纺织工业的发展相适应,我国纺织标准化工作不断地得到完善和提高,取得不小的成绩,纺织标准化工作为适应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纺织工业的发展需要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表现在:
  1、从纺织材料到制成品和服装的标准已形成体系和规模。截止2002 年底,共有纺织品和服装标准885 个(不包括纤维原料标准),其中国家标准383个,纺织行业标准502个,形成了以产品标准为主体,以基础标准相配套的纺织标准体系,包括术语符号标准、试验方法标准、物质标准和产品标准四类,涉及纤维、纱线、长丝、织物、纺织制品和服装等内容,从数量和覆盖面上基本满足了纺织品和服装的生产和贸易需要。
  2、纺织品标准的采标率列为前位,基础标准与国际接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对国际标准的采标率,国内平均水平约为44%,而纺织品的采标率达80%。ISO中有关纺织品和服装的标准约有280多个。纺织行业对这些国际标准进行了研究,已经在不同程度上采用或已列入年度采用计划。除采用国际标准外,还不同程度的采用了国外先进国家的标准,如美国标准、英国标准、德国标准和日本标准等。特别是基础的、通用的术语标准和方法标准基本上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使制定的国家标准达到了国际标准或相当于国际标准的水平。
  3、各类标准发挥了巨大作用。与国际接轨的基础标准,对统一纺织工业科技术语、统一纺织材料和产品的检测手段、统一规范产品的性能指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依据这些检测方法试验出具的数据不仅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可比性,而且也得到了国外客户的认可,对纺织品贸易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制定的大量的纺织产品标准,适应了产品的发展和需要,解决了无标生产的问题,为企业的大量产品进入市场提供了技术依据。
  4、企业的标准化理念对提高产品质量起到了关键作用。从1989年《标准化法》实施以来,企业的标准化工作逐步加强,参与标准化的热情越来越高涨。
  但是,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现有的标准体制和标准内容逐渐显现出了其弊端,具体表现在:
  1、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纺织产品标准是生产型的,标准的制定以指导生产为主要出发点,技术要求与生产工艺紧密相联,指标定的过细过死,特别是标准的制修订速度滞后于产品的开发速度。有些企业认为标准水平太低,而有的企业却认为标准指标过高,形成了对标准的不同要求和评价。
  2、随着纺织制品的成品化成为趋势,消费者对服饰和家庭装饰水平要求的提高,原料质量与制成品质量不配套的问题日益突出。例如,面料标准的色牢度差,水洗尺寸变化率大,缺乏实用性能考核指标等,由于标准不衔接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的投诉难以得到解决。
  3、以前采标的指导思想是结合中国国情,考虑到国内现有设备和工艺条件,因此使我国采标的多数标准为“ 非等效”或“参照”。除基础标准接轨程度较高外,尽管有不少的产品标准前言中写明是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但仅有少数指标甚至个别指标与国外标准一致,或采用的试验方法是采用国际标准的,因此,大多数产品标准的指标和水平没有真正与国外接轨。
  4、由于市场的开放,出口纺织品数量的增加,现行标准已不能满足产品质量和市场变化的要求。大多数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以及有出口任务的企业,采用协议标准,按供需双方的协议合同考核和验收产品。而习惯于依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声称没有标准制约了企业的产品开发。

与国外先进标准的差距

  首先,形成的标准体系不同。ISO或国外的国家层面上的纺织标准,主要内容是基础类标准,重在统一术语,统一试验方法,统一评定手段,使各方提供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和通用性。形成的是以基础标准为主体,再加上以最终用途产品配套的相关产品标准的标准体系。在产品标准中仅规定产品的性能指标和引用的试验方法标准。对大量的产品而言,国外是没有国家标准的,主要由企业根据产品的用途或购货方给予的价格,与购货方在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产品的规格、性能指标、检验规则、包装等内容。
  我国现行的纺织产品标准有不少是计划经济体制时的产物,形成的标准体系以原料或工艺划分的产品标准为主,目前主要分为棉纺织印染、毛纺织品、麻纺织品、丝产品、针织品、线带、化纤、色织布。近年来也以用途制定标准,但所占比例极小。标准中除性能指标外,还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复验等检验规则的内容,形成了各类原料产品“纱 线―――本色布―――印染布”的标准链。
  其次,标准发挥的职能不同。国外将国家层面上的公开标准作为交货、验收的技术依据,从指导用户购买产品的角度和需要来制定,人们称之为贸易型标准。企业标准才是作为组织生产的技术依据。这种贸易型标准的技术内容规定的比较简明,比较笼统,比较灵活。
  与之相反,我国大多数的产品标准的职能是用以组织生产的依据,从指导企业生产的角度的需要来确定,人们称之为生产型标准。为了便于企业生产,标准在技术内容方面,一般都规定的比较具体,比较详细,比较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纺织产品的新品种不断涌现,决定了简明灵活的贸易型标准更能符合市场的需要。我国的生产型标准范围较窄,覆盖的产品种类较少,造成标准的数量不少,但仍跟不上产品的发展速度。
  第三,标准水平有差距。由于标准的职能不同,标准技术内容,如在考核项目的设置上,在性能指标的水平上等均有一定的差距。
  国外根据最终用途制定的面料标准,考核项目更接近于服用实际,如耐磨、纱线滑移阻力、起毛起球、耐光色牢度等。我国的面料标准还缺少诸如接缝滑移、起毛起球、干洗尺寸变化、耐光色牢度等考核指标,不能适应人们对服用产品舒适美观性的要求。对服装的考核主要侧重服装的规格偏差、色差、缝制、疵点等外观质量,判定产品等级时忽略了 构成服装的主要元素―――面料和里料。
  我国按生产型标准理念制定的标准,不能适用贸易关系超出生产方和购货方这种情况,例如,按染料类别和工艺制定不同的色牢度等级,在贸易交货验收中确定考核依据较为困难。而国外标准的质量指标控制严格,色牢度普遍高于国内指标1~1.5级,尤其是摩擦色牢度相差更多。
  翻开产品标准,为数不少的标准文本中写有“优等品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一等品相当于国际一般水平”等,实际上仅是个别单项指标水平达到国际水平,但综合性能达不到;还有个别标为采标的标准,其内容与国外标准相差甚远。
  第四,国外标准形成了技术壁垒。随着贸易壁垒逐渐减小,各国都在借助于TBT有关条款规定,制造技术壁垒。而制造技术壁垒的有效途径就是法规和标准。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2002年7月19日共同颁布的指令2002 /61/EC―《对欧盟委员会关于限制某些危险物质和制剂(偶氮染料)的销售和使用的指令76/769/EEC的第 19次修改令》,连同欧盟委员会2002年5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改并发布授权纺织产品使用欧共体生态标签(Ec o-label)的决定(2002/371/EC),欧盟在为纺织品和日用消费品的市场准入构筑完整的“绿色屏障” 方面迈出了两个重大的步伐。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国,可能受到的影响显然是不可低估的。
  由于诸多原因,在进口纺织品中不乏有劣质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但我国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欠缺,不能有效监督进口产品的质量。2000 年就着手制定的《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至今还未批准,对国外的不良产品起不到抵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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