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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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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1.古祭祀时所著之服。祭祀为吉礼,故称。《周礼·春官·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2.泛指礼服。《后汉书·安帝纪》:“皇太后御 崇德殿 ,百官皆吉服。” 唐 韩愈 《祭穆员外文》:“我归自西,君反吉服。” 明 沈德符《野获编·科场二·御史方伯相殴》:“ 王奋拳击之, 顾不能胜,堕冠弛带,以吉服而盘旋于地。”《红楼梦》第十三回:“ 贾珍令贾蓉次日换了吉服,领凭回来。”

级别分类

  吉服是"过去清朝,"仅次于朝服的衣服,它是级别比较高的,一种服装。穿这种袍式的衣服,皇帝叫龙袍,是明黄色的。皇子是金黄色的,亲王是仅次于皇子的地位。他是一个皇室成员,所以他穿是蓝色的,或石青色的。
  吉服包括衮服、龙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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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吉服

  在贫富悬殊的等级社会中,婚礼的吉服规格相关极大。唐代宗室嫁女,单是花冠子一笼就值七十万钱。后来唐德宗同时出降十一个县主,可能因为县主身份比公主、郡主差一级,唐德宗发话说:“笼花首饰,妇礼不可阙,然用费太广即无谓也。宜损之又损之。”减少到三万钱一笼花冠子(《旧唐书·德宗顺宗诸子传》)。当时民间嫁女首饰又如何呢?同时代的王建有《失钗怨》一诗可作比较:“贫女铜钗惜如玉,失却来寻一(一作三)日哭。嫁时女伴与作妆,头戴此钗如凤凰。双杯行酒六新喜,我家新妇宜拜堂。镜中乍无失髻样,初起犹疑在床上”。但永远找不到了。一支铜钗就是贫家女的唯一新婚首饰。

清代吉服

  清代吉服褂,样式与龙褂相同,为圆领、对襟、左右开气、袖口平直的长袍。根据人物的身份的不同,所绣图案不同。如镇国公夫人、民公夫人、辅国公夫人、郡主至三品夫人的吉服褂,均绣花卉八团,为石青色。此图为清代乾隆石青缎地彩绣八团花卉纹吉服褂。

现代意义

  趋吉避凶是人类的普遍心理,中国人也不例外。过节、做生日、结婚是吉事,灾荒、兵败、死亡是凶事。中国的礼法,很重视吉事穿吉服,凶事穿凶服。这一点可以证明,服饰文化不仅与物质生活,也与精神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
  中国人过传统节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都讲究穿着得尽量好些。宗懔《荆楚岁时记》记南朝风俗,说正月初一“长幼悉正衣冠”。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宋朝 京过年节时,热闹地段都“结彩棚,铺陈冠梳、珠翠、头面、衣头、花朵、领抹、靴鞋”,供市民购置过节,“小民虽贫者,亦新洁衣服”。庞元英《文昌杂录》说,从(农历)元旦到立春日,妇女都戴五彩绸制成的华胜,公卿之家“莫不镂金刻缯,加饰珠翠或以金银,穷极工巧”。唐睿宗先天二年,正月十五、十六、十七夜在长安安福门外举行灯会,“宫女千数,一花冠、一巾帔皆至万钱,装束一妓皆至三百贯”,还选择漂亮的民间少女少妇,“衣服、花钗,媚子亦称是”,在高二十丈的灯轮下“蹈歌三日夜”(张 《朝野佥载》)。就连“深坊小巷”,在元宵前后也“巧制新妆,竞夸华丽”(《东京梦华录》)。三月上已在水边祓禊,也是古代传统风俗。西晋的王公大人都争着到洛水边去,“男则朱服耀路,女则锦绮粲烂”(《太平御览》卷三十引《夏仲御别传》)。当时张协写了一篇《洛禊赋》),特别提到“顾新服之既成,将祓除于水滨”。宋朝冬至也是一个大节,“京师最重此节,虽至贫者,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东京梦华录》)。贫富虽然悬殊,都力求在服饰上显示出一点吉庆气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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