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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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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衫泛意

  撞衫的意思主要是指两个明星在出席同一场合时穿了套相同的衣服(或者看起来非常相似的衣服)。由于明星们都是讲究个性的,都希望自己能够在众人的眼光中显得与众不同,所以撞衫会让明星们显得非常的尴尬,特别是当发现自己穿该套衣服居然没对方好看时,那更会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据了解,把自己喜爱的照片或图片印在衣服上,言成浩在欧美大受欢迎,拥有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物品已经成为一种流行时尚。撞衫是一件比走光更尴尬的事情,也是我们都碰到过的事情。曾经几何,买过一件时尚的品牌衣服花费过百,心潮澎湃,喜气洋洋的穿着在大街的闹市中,与女(男)友相偎行走。煞那,冒出一件眼熟的服装来。心跳嘀咕间,被旁人以异样眼光相看,如同和那陌生人是手足双胞胎似。眼红耳臊、尴尬不止。

明星撞衫

  明星们向来都非常注重衣着,大大小小各种颁奖仪式晚会就成了她们展现美丽
  的地方,不过像“撞衫”这种事情是非常尴尬的,大牌们避之惟恐不及。但是这世界说
  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在同一个地方“撞”,在别的地方也是的哦。
  撞衫是女人微妙心思的一个突发事件,如果这事发生在明星身上,则便有了娱乐新闻。当明星与商品达到协议,并以自我宣传作为华衣美服的交换代价时,赞助商将会采取主动权,把品牌想要推广的产品送到明星的家里,着重推出的款式恨不得送到所有明星的家里,以争取最大的曝光率,于是撞衫事件就发生了。据说女人间最不乐意的事就是被拿来对比,女星更甚,但,这就是代价。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撞衫好比阴沟里翻船,同场撞衫则好比飞来横祸。

明星撞衫

  不知道是否可以将之归入“娱乐绯闻”这个科目,随着“撞衫”这件事越来越被关注,说明我们的明星时尚工业正以惊人的速度往前发展。然而简单的撞衫事件,不是一次派对上一位普通女郎为选错了一条裙子,而是明星!不要以为这只是一条裙子而已,这是输不起的争名夺利,摆弄它的是整个时尚圈和娱乐圈的名利潜规则。
  明星——我被撞衫闪了一下腰
  是的,设计师那里有一份名单,如果你不够红,不好意思,你不能穿我的衫。大体如超级名模海迪·克鲁姆在主持《project runway》节目时那句著名的开场白一样,“One day you are in,next day you are out”,时尚界的警世名言同样适用在与时尚息息相关的明星身上。从欧美到港台最后内地,一件大牌新品时装的展示流程有这样一条默认的法则。范思哲那条著名的“黄金甲裙”,尽管灵感来自巩俐华丽的皇后戏服,但自T台降落,首先演绎它的并不是中国人,而是尼可·基德曼,穿上它登上《Vogue》的封面。其后被无数明星先后演绎,林熙蕾、邬君梅、刘嘉玲、舒淇、胡杏儿、周海媚……其重复曝光程度夸张到台湾记者直接去访问邬君梅。而实际上,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撞衫,而是时尚界的约定俗成,顶级明星、一流明星再到二、三线明星……以此类推,绝对是先后有别,“跟红顶白”,所以如果你有本事,就请站在金字塔尖。

撞衫事件

  4月15日的香港“金像奖”颁奖典礼,舒淇穿上范思哲全球独一无二的灰白色雪纺吊带长裙高贵大方有余,若隐若现的雪纺裙设计将她的美腿衬托得“此刻只应天上有”,范思哲的这条长裙镶有水晶及碎石,全由人手钉制。
  “这是刚刚从意大利空运来,全球只有一件的礼服”……面对红地毯上记者的提问,这句貌似轻描淡写的话,已经足以反映她那一刻的人气、名气和地位,以及制霸时尚的权力。因为独一无二,就代表无人可比,你永远不会看到第二个人演绎这套时装。
  而撞衫,如果不是为了故意炒作话题,通常都是明星最不愿意看到的场面。你可能在仓促间、很不得已,穿上品牌送来似曾相识的赞助服装,你会避免询问,是否有人先行穿过,只希望小心翼翼,不要被眼尖、记忆好的记者或观众发现,因为,这只有一个解释,你还不具备在时尚圈优先选择的权力,这才是撞衫真正的悲哀。
  要想在第一时间穿到新鲜热辣、甚至全球只有一件的顶级奢侈品牌时装,除了具备最大的名气,除了跟设计师关系良好,你甚至还得让一班真正花钱买商品的名媛淑女们满意,才可能享受到最高级别的待遇。2001年还是李玟声势最旺之际,已经穿着香奈儿出席过奥斯卡和金马奖,然而香港香奈儿的一帮真正米饭班主却对她掀起了口水战,认为李玟的形象气质跟她们心中的香奈儿不合,最终,李玟这个香奈儿名人大使提前黯然退场。
  所以,当你看到章子怡穿着塑胶花似的阿玛尼礼裙出场,先不要忙着批判她的品位,因为她是第一个,很可能是唯一一个有幸穿到它的明星。在她身后,谁再继续出场,都不是她关心的范围,因为现在是她站在金字塔最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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